摘要

法人精神损害赔偿之正当性取决于民法原则、目的和司法问题之解决,而不仅仅由单纯的一般概念和法学概念推导决定。在民法理论上,民事主体拟制属性和民法公平原则、目的均支持法人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为补偿法人的非财产损害及由此引起的大规模自然人精神损害,应当确定法人精神损害赔偿。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