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欧足联财政公平政策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无逾期应付账款规则在实施过程中不时引发各种法律上的争议,被受到处罚的俱乐部诉至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庭重申,对应付账款"逾期"的认定必须遵循有关规则所载明的截止期而且延期付款协议必须是书面的;"争议例外"条款有可能被俱乐部恶意利用以规避处罚,必须结合有关案情和俱乐部的行为进行细致的法律分析才能确定该条款能否得到适用;"不可抗力"的发生是小概率事件,对俱乐部的"不可抗力"抗辩的解释和适用必须非常严格。不过,CAS仲裁庭在裁判俱乐部的披露义务的问题上存在自相矛盾之处,难以令人信服。中国足协应在对欧足联无逾期应付账款规则的借鉴的基础上充分总结和吸收CAS裁决的经验教训,一方面不断完善自己的无逾期应付账款规则,另一方面注重规则文本在具体适用中的合理解释,促进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健康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