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环境问题兼具复杂性和长期性,村民自治是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我国农村通过共识会议、焦点小组、协商民意调查、民众调查群等方式,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表明,参与方式的创新虽然有效提高了村民参与程度,但是存在参与信息公开不充分、参与制度不固定、参与效率不高、缺少监督激励措施等问题。基于此,文章提出加强村庄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村民参与制度、引入环保组织帮扶、设置监督反馈渠道等方式,以巩固村民环境自治成果,同时进一步拓展村民参与的空间,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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