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际友好城市合作是指一国的城市(或省、州、郡、县)与另一国相对应的市(或省、州、郡、县),签署正式协议书,双方城市依托该协议积极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和青少年交流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以增进友谊、促进共同发展。这种正式、综合、长期的友好关系或制度安排被称为友好城市关系。在友好城市交流中,政府是承担契约责任的主体,在友好城市关系中起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