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实际招标投标活动中,一些投标人出于故意排挤潜在中标人或对不明信息误判,滥用投诉权利的现象比较普遍,干扰和妨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增加行政监管成本,消耗政府部门的有限监管资源,从而达到抹黑弄混招标投标市场的目的。对那些严重扰乱招标投标秩序,损害社会诚信的违法投诉,应予以坚决打击,加大惩戒力度,还招标投标活动一个"公开透明、诚实信用"的理想环境。法律法规赋予投标人异议和投诉权利1.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