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宋代礼法的制定、丁忧制度的实行到具体事例的讨论可见,宋代官员丁忧确定服制系杂诸古礼及先贤言行而用,从而也形成了北宋前期以古为尊的家庭伦理观。北宋中期,士大夫间以遭所生母、嫁母与庶祖母丧如何服丧为中心的讨论,体现出了合礼法与近人情的观念之争,而在具体事例的丧制确定上则更倾向于从"人情"角度考量。此后,宋代士大夫对于官员服制有亏的行为多有批评,反映出宋代家庭伦理观完成了由合礼法向近人情的嬗变。这种变化,也是宋代君主倡行孝治观念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