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通过提出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好生活(幸福)是什么?引出幸福的结论——幸福在于自满自足和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他认为幸福是最高善和人生追求的终级目标,其他一切手段善都是为实现幸福这一目的善而提供有用工具。亚里士多德通过分析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与幸福之间的关系,以及阐述两种不同的活动(实践的活动和思辨的活动)得出,思辨的活动是最完满,最幸福的。通过分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对于我们反思对“幸福”的理解,实现幸福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