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法战争结束后,清廷创设海军衙门作为名义上主持全国海防活动的临时性专务机构。海军衙门建制、章程、运作等制度设计缘自醇亲王奕之手,组织建制仿照总理衙门而设,却又吸纳神机营资源,以致神机营兼设的负面形象伴随始终。政务运作突出表现为大臣集体负责制与先期咨报模式,对全国海防事务只能负有限的集体责任,对地方海防不具备严格的约束力。海军衙门的实际功能深深地植根于制度建设与政务运作中,其历史地位须重新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