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俘获行为是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扭曲的产物,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目前,国内对政府俘获的研究尚未形成统一定论。立足我国转轨时期的基本国情,参考东欧国家在转轨时期政府俘获的产生过程和特点,对我国转轨时期政府俘获的含义、本质进行了界定,对政府俘获与腐败的区别进行了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经济转型的特殊背景,从理论、政府、企业三个层面挖掘出政府俘获产生的原因;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从规范企业行为、评估公共政策、鼓励民间团体、构建沟通渠道四个方面提出了政府俘获的规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