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汲取发达国家自动驾驶立法共识性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现行无意思联络数人共同侵权责任制度与缺陷医疗产品责任制度的制度设计理念,设想出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制度的可行模式,具体包括采用连带责任的侵权形态并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将"受害人故意"规定为唯一免责事由、由机动车保有人和汽车产品经营者在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后对内进行追偿,并需在车内装配"黑匣子"等辅助设备协助责任认定,同时配套强制的保险责任制度以确保充分实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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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