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网络黑产犯罪分工明确、衔接紧密具有明显的链式特征。根据上下游犯罪特色分析,上游犯罪即网络黑产供给链是网络黑产犯罪的源头。非法数据交易作为网络黑产供给链的主要犯罪类型,是打击网络黑产犯罪的重难点。数据权益属性不明、新型技术的违法使用、软件运营商的过度索权等是非法数据交易泛滥的主要原因,危害主要表现在大规模的个人信息泄露。在数据权法律体系尚未完善时,将对非法数据交易的打击重点转向个人信息的保护研究。根据最新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探寻有效的解决路径。从个人、企业、国家多方主体出发,建立多主体协同合作的保护模式。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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