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的进一步深化与推广,过境货物贸易日益频繁,与之相关的海关知识产权执法问题亦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过境货物知识产权监管的执法权依据不明确。为了顺应后WTO时期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趋势,需要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并完善过境货物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执法体系的完善应体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把握自贸区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功能地位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两者之间的平衡;还应统一并有效梳理过境货物知识产权的执法权限,从而推动与之相关侵权纠纷的便捷化解决,以推动我国自贸区战略定位下知识产权执法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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