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人社就字[2020] 3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提高政策经办效率,更好地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现就调整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符合《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2] 308号)、《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6] 264号)等文件规定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高于或等于相应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低于的据实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