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域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的地方立法权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法学研究对象。然而从实践中,我们不难看出,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内的地方立法权的行使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立法体系不完善,质量参差不齐等等。如此一来,提高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内的地方立法水平就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有效的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内的地方立法的进程,本文从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的地方立法权作为出发点,分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对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内的地方立法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