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不断完善地方法治理论以指导地方法治实践成为了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现有研究多以描述性研究为主,持有价值无涉或价值多元立场,造成了地方法治手段与法治价值的脱嵌,无益于法治的融贯性发展。从规范性视角展开分析,地方法治面临着普遍性、平等性和正当性的挑战。为应对挑战,地方法治的发展模式必须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统一的引领下,依托整全的二阶法体系思维,通过融贯性手段,转变为去地域集中、分散至法治建设各个环节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