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在新的产业形态之下,从属性标准的外在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是劳动者对平台的依赖关系并没有因此降低,劳动者和平台之间的隶属关系和实质上的不平等关系依然存在,因此对平台用工劳动关系的认定仍然应该遵循从属性标准,同时应该在理论和实践上逐渐拓宽从属性的内容张力,坚持以从属性为基本的考察依据,有限度的放宽从属性审查标准,打破“二分法”的劳动关系认定模式,增设“准劳动者”,再辅之以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引性案例,对平台用工提出的劳动关系法律适用问题以更多的回应。

  • 单位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