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山东省莒南县在持续优化网格治理的基础上,探索推行“胡同长制”,按照“地域相连、规模适中”的原则,以村庄胡同为界限,每15~30户推选1人担任胡同长,让胡同里的人管胡同里的事,有效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为充分发挥胡同长一线触角作用,明确胡同长化解矛盾纠纷等职责,引导胡同长积极配合村“两委”当好村情民意的收集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员、环境整治的管理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排查员,成为党支部与村民联系的桥梁纽带,构建起“小胡同、大治理”乡村善治格局。“胡同长”制度推行以来,累计化解各类诉求矛盾2186件,群众满意度得到持续提高,基层精细治理的新格局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