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体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首次提出的,并被广泛应用于当代社会科学的多学科中。在学理渊源方面,滕尼斯的共同体思想承继了罗马法、霍布斯的自然法、梅因的古代法、叔本华的意志哲学、黑格尔的伦理实体和马克思的公社思想等,折射出19世纪中后期普鲁士传统乡村瓦解和绝对主义国家兴起的时空背景。滕尼斯创造性地诠释了一种理想模型的共同体,本质意志是共同体形成的感情基础连接纽带,自然法成为共同体中的生活法则。滕尼斯的共同体思想对于当代共同体学术研究及共同体建设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