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南在自贸区与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中,应注重搭建一套体系完备的多元化解纠纷体系。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政策支持,将使海南旅游业产生溢出效应,相关纷争的化解远非有限的司法能独自承担。国际通行的仲裁机制,因其自治、高效、便利等天然优势,与涉旅纠纷的特质、规律及化解诉求相契合。鉴于传统仲裁机制的弊端,对涉旅纠纷仲裁机制应予以再造。通过借鉴国际消费争议仲裁制度及经验,植入中国及海南自贸区特色,充分体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顶层设计理念,重视涉旅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承接融合,秉持当事人中心主义的制度设计原理,构筑体现国际化和实用性的国际旅游消费仲裁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