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有关要求,做好2023年地方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号,以下简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