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律师的介入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公正性,有助于实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程序选择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律师的辩护工作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刑事辩护整体环境的好转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律师辩护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值班律师制度的普及也使得法律援助机构制度有了新的突破,但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还有待拓展,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之间也存在着衔接不畅的问题。值班律师的辩护人化、刑事辩护工作重心的前移以及明确对于无效辩护的程序性制裁,应当成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有效辩护的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