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行为是招投标领域常见的一种隐蔽性较强的反竞争性违法行为,实践中串标行为多发生在招标人之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招标人与其他招标参与人之间。串通投标罪的实质性认定要以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招投标活动为前提,犯罪主体仅限于招标人和投标人,情节严重的应当作为该罪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予以考量,经济损失的认定以专业机构的专家鉴定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