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政法机关,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要求,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这既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现实需要。检察机关应在把握一体履职、强化监督、全面保护、协调有序等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基本内涵的基础上,从理念引领、模式转型、自身建设等三方面完善实践路径,以更好发挥综合履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