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吉林省历来有重视书法教育的优良传统。20世纪80年代把教师"三笔"字(硬笔、粉笔和毛笔)书写能力作为教师教学基本素养列入教师考核范畴。2011年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出台后,吉林省教育厅及时制定出台了《吉林省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实施意见》。2013年教育部又颁发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随即吉林省教育学院于2014年设立书法教研室,并于当年秋季举办了书法教育管理者培训班,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部分基层学校领导与骨干教师200余人参会,共谋中小学书法教育愿景,正式拉开了吉林省落实《纲要》精神、推进书法教育的序幕。

  • 单位
    吉林省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