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刘志论文对曹树基先生的批评,本文从产权理论的角度分析了传统中国的地权结构。本文认为,刘志理解的"地权"和"一田二主"没有尊重前人的研究成果,也没有社会科学的意义。刘文对曹树基先生的批评存在二手文献的局限、方法论上的不足,不是基于实证的分析,没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