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确证

作者:崔雪岩
来源: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38(01): 60-66.
DOI:10.16203/j.cnki.cn41-1396/c.2023.01.001

摘要

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对象的概念解读应突破文义的局限,重视法律用语实质内涵下的公共安全属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之个人法益说片面强调了该罪对公民个人利益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公共信息安全的保障。从法益概念的扩张、刑法目的及解释论出发,公共信息安全成为证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规范正当化的法益基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该罪提示违法性的契机,在限制刑法处罚范围、体现刑法谦抑性的基础上加强了该罪公共信息安全法益的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