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违法累计记分是交通违法处理中一种常见的行为。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该行为的性质争议颇大,实践中其面临着救济缺失和"代扣分"产业猖獗两大难题。如何确定违章记分行为的性质?通过分析累计记分制度的法律构造可知,将其法律属性界定为行政许可监督行为、行政事实行为等是不恰当的。交通违法记分应定性为一种行政处罚,且是交通行政处罚的并列主罚。据此理解展开制度建构,有助于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和诉讼救济,进而推动行政处罚理论的发展。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