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时间为轴,空间为限,辅之"底层视角",方可促成对少数民族习惯法变迁机制的立体考察。通过在贵州M自治县对水族习惯法所进行的田野调查,可以发现,"主动型变迁"与"诱导型变迁"构成了水族习惯法变迁的两种主体性路径。"主动型变迁模式"由"底层在场"因素所引发,而"诱导型变迁模式"是由"国家在场"因素所致。在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未来发展面向上,由于"国家在场"不曾消退,而"底层在场"又有所复位。因此,少数民族习惯法亟需通过自我续造与形态蜕变双重进路来构筑自己的专属"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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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贵州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