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于2019年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在当下,建构与本土语境相适应、与该公约要求相融通的公约实施方案与商事调解立法,成为一个重要且迫切的问题。《新加坡调解公约》的国内法化问题,不单纯是一个规则配适与制度衔接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特定文化语境下调解模式之辨异与汇通的问题。解决该问题,需要我们牢牢扎根中国纠纷解决的社会、文化语境,不盲从西方的调解范式,基于中国的主体视域,对该公约落地之价值主张进行研判,对不同调解模式的文化偏好进行归旨,从而在有机的衡平中,设计和建构与中国语境相契合、与该公约要求相融通的商事调解立法的基本定位与具体内容。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