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芍药之名最早见于秦汉时期,梁朝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出现赤芍、白芍分化的萌芽,唐代出现赤芍、白芍分用的迹象,宋代用药已明确区分赤芍、白芍。宋以后医家对于赤芍、白芍分化的历史地理因素缺乏清晰认识,面对现实需求与历史文献记载割裂的困境,提出各自区分赤芍、白芍的依据,多种观点彼此交织,纷繁复杂,对当今理解该学术问题造成极大困扰。文章从历史地理角度切入,发现赤芍、白芍两次明显分化均与历史上人口迁移所引起的药材产地变化有关,推论其分化当以产地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选择以加工方法作为赤芍、白芍区分标准,其合理性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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