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辐射环境监察管理是国家辐射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监管体系的调整与变革,理顺国家、省级辐射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凸显,现在国家的辐射监管体系为三级审批四级管理,在监察管理上一直是相对薄弱的环节,江西省在理清监管、监察职能的基础上,承担着理顺全省辐射监察执法现状,改变已往存在的执法监察缺失的格局,着手打造全国辐射监察执法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