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记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是教育目标分类理论创始人布卢姆,按照从低级到高级,将人的认知思维过程所划分的六个层次。按照他的观点,记忆、领会、运用为低阶思维,分析、综合和评价属于高阶思维。高阶思维是具有较高认知水平层次上的认知能力,它体现的是人们在面对问题时的处理能力。在当今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中,提高学生今后在社会生活中解决纷繁复杂问题的能力,需要教师从始终徘徊在培养低阶思维的桎梏中解脱出来,探寻培养高阶思维的有效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