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8]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