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子的“道”论本体不是纯粹抽象的客体存在或主观理念,而是一种具有“体用合一”的至善性指向。庄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呈现了“道物合一”的特点,并具有宇宙存在论、主体认识论、审美实践论融为一体的“道”论本体内涵。在“道”的层面上,人的自性本体的对象化,发掘了物与我美的真谛,并在实践中构成了一种充满生命力的审美体验。在现实生活中,体“道”的过程既是行为实践推进的过程,同时也是对生命本真的体认不断展开的过程。老庄的“道”论本体启发人们应超越工具理性,增强对客观事物及人本性认知的能力,并将之与生活实践相结合,在本质层面实现至美“道”境的审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