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林地权属管理制度探析

作者:王林龙; 林昆仑; 余洋婷; 刘晓斌; 吴水荣*
来源:世界林业研究, 2021, 34(04): 101-105.
DOI:10.13348/j.cnki.sjlyyj.2021.0052.y

摘要

文中从联邦与州2个层级介绍美国与林地权属相关的主管机构及职责以及不同权属变更的形式、对象、条件及资金管理。研究发现,联邦主管机构主要为内政部的土地管理局、国家公园管理局、鱼类与野生动物保护局,农业部的林务局以及国防和能源部,各州主管机构主要有其自然资源部的自然资源委员会或林业委员会等;林地权属变更的形式主要是出售和交换,变更对象要求任何林地不得出售、交换或捐赠给非美国公民或不受任何州或联邦法律约束的公司;联邦与不同的州关于权属变更的规定详细程度存在差异,而内容却存在一定相似性;联邦与部分州政府建立相关基金或账户,以储存出售或交换土地所获收入并用于购买土地等。

  • 单位
    吉安市青原区白云山林场;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中国林学会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