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研究中国财政体制变化对地方政府行为影响的文献在两个方面比较薄弱:一是对中国乡镇一级政府行为的分析较少;二是忽视了地方政府的不同性质行为之间的冲突及其结果。与已有文献不同,本文在一个多任务委托代理分析框架中研究取消农业税对具有多维行动的乡镇政府行为的影响。本文认为,当乡镇政府在获取财政收入方面的各种努力是相互替代时,为了减少或杜绝寻租行为,应该取消乡镇政府的直接收费权力,同时按照一个固定比例提供转移支付。类似地,为了确保基本的乡镇公共产品的提供,应当对显性支出行为进行低能激励,或者提高对隐性支出行为的激励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