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我国省级献血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方法运用Excel统计和手工甄别,对我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献血立法主体、立法类别、最新颁布或修订时间等进行汇总分析、归纳和总结已有优势与特点,分析和厘出现存问题。结果 1998年10月—2020年11月,大陆地区省级行政区(22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100%(31/31)制定了各自的地方性献血法规。各地省级立法机构充分发挥了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简称《献血法》)赋予的立法优势,配套和实施了地方献血法规。《献血法》及各地配套法规施行20多年来,我国无偿献血率持续快速攀升,呈现出全球罕见的连续增长态势,如今我国无偿献血人数和献(采)血量已位居世界前列。注重公民无偿献血的激励措施,均制定了优惠的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的临床用血返还政策,是其共同的特点但普遍存在着立法严重老化、修法明显滞后,用血返还政策不统一,临床用血监管制度缺位,献血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结论省级献血立法工作有力推动了《献血法》的实施和无偿献血的推进工作,但亟需随上位法的修订而尽快自我修订,以便尽早实现全国用血返还标准,血液监测体系建设以及献血者权益保障制度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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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重庆医科大学;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