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为推动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促进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与使用、完善医疗机构用药政策提供参考。方法采用分位数法测算江苏省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数占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比例、基本药物配备数占其全部药品配备数比例,以及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全部药品采购金额比例,并采用Kruskal-Wallis和Mann-Whitney U检验对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与使用比例差异程度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与使用比例分别为66.93%和60.66%,二级医疗机构比例为46.75%和35.82%,三级医疗机构比例为40.73%和30.67%。结论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均未达到国家要求,且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与使用比例存在一定程度差异,二、三级医疗机构、专科及肿瘤医院的基本药物配备与使用比例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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