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水利函[2022]462号各有关市(州)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为保护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规范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编制了《湖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8月19日湖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规范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水电[2019]2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