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探讨清晰界定国有企业的定义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界定清楚国有企业。可以探讨采取如下分类方式,国有资本持股占比为100%的,属于国有独资企业;持股50%以上的,属于国有绝对控股;持股30%—50%的,且国有资本为最大股东,属于国有相对控股。以上三类都可以明确界定为国有企业,其他国有企业为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则应清晰界定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类和划分维度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指出要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