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国土空间开发的基础依据和行动纲领。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最基本要求,是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有效载体和保障。本文分析了生态保护红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关系,认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对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落实均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通过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可有效地协调和促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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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