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际自然保护地建设历程中,保护地与旅游之间的关系是动态发展的,各类研究成果和各国举措均表明了保护地游憩和旅游供给的关键意义。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原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过程中,游憩和旅游定位的演化,并基于新体制和体系建设的文件和报道,指出仍需明确保护地发展游憩和旅游的必要性。通过对国内外自然保护地管理、生态系统服务、公共游憩和公共治理等相关研究的梳理,结合我国发展现状,文章从游憩和旅游供给作为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服务的一种、保护地部门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及保护地部门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手段3个方面阐释和强调我国自然保护地开展游憩和旅游活动的必要性,并简要分析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