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并定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准则一方面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的定义、确认我国、计量以及摊销方面对旧准则做了较大的改动。另一方面,新准则对于国际准则中不太符合中国实际情况和监管环境的规定采用了"暂不趋同"的做法。本文通过无形资产新旧准则之间以及无形资产新准则和国际准则之间的比较分析,进一步证明了无形资产新准则提高了原有准则的披露水平并且在国际趋同的前提下更为适合中国当前的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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