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污染环境犯罪具有新类型犯罪频发、发案地域集中、省内外人员相互勾结作案的主要特点。广西环境犯罪刑事治理在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协作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现实阻碍。对此,建议采取多元化手段充分发挥刑法的预防机能,并持续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的追惩力度,以期切实维护广西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