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再生资源利用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管理人排查发现该公司租赁的厂区内尚留存有废油液、油渣、石棉等危险废物60余吨。如此大量的危废,如不及时妥善处置,不仅严重影响破产案件的处置进程,也将大大损害生态环境。但是,危废处置需要高额费用,而该公司的破产财产却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由此,案件推进一度陷入僵局。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两山”理论实践的进一步深入,污染企业整顿关停日益增多,走向破产的数量亦不在少数。以杭州市富阳区为例,自2018年至2022年10月,富阳法院审结涉及危废处置破产案件73件,处理危废近26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