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周律师,您好!我在上海经营一家小型汽车维修经营部,目前共有十余名员工,有营销人员、维修人员以及财务人员等。其中有个别营销人员在最近半年中。经常无故迟到,甚至好几次出现旷工的情况,并且销售指标也不能按时完成,对我们公司造成不少影响。请问律师,对于这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又无法对公司创造业绩的员工,我该如何合法辞退?读者: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