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提升警察执法能力,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犯罪形势,英格兰和威尔士在本世纪初实施"新警学习和发展计划"(IPLDP),但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伴随"警察职业化"的强烈呼声,"警察教育资格框架"(PEQF)应运而生,提倡警察"培训"向警察"教育"转变,鼓励警察机构与高校合作。两者的实施过程中遇到学员定位模糊,时间和效果难以保证,高校与警察机构出现文化分歧,公众对教育成果不认可等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 单位
    湖北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