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能主义刑法观作为以目的理性的刑罚论为基础的学说,在指导立法和立法评判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好的研究视角。刑法的机能在于对辅助性法益的保护,刑事立法活动应当以此为限度;同时,机能主义刑法学还要求建立目标导向的刑法评价体系,通过对"主观上的目的设定性"和"客观上的功效呈现性"的考察,实现立法效益的评估;从体系性角度看,刑罚制度的改革还应当实现结构体系的协调和内在逻辑的自洽。以此为展开,中国的刑罚改革内容尚有进一步反思的余地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