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办发[2011]6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决定对省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