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从真实案例,发现案由缺失可能导致法官难以适用法律、当事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诉讼资源浪费和当事人讼累等后果,继而分析案由缺失产生的原因,在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与实体法、程序法的关系进行梳理,并在对案由确定主体进行辨析的基础上,对司法机关和当事人提出针对性建议,以缓解并最终解决案由缺失问题。